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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6月27日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在京召开
2003-06-29 | 编辑: | 【 】【打印】【关闭
  1980年6月27~29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有中央委员195人、候补中央委员114人。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53人列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表明了中国共产党胜利地完成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胡耀帮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增选习仲勋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全会最后通过公报。在闭幕会上,胡耀邦、陈云、邓小平都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党集中主要精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中央和全党都必须兢兢业业地工作。

  1980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的起草工作是在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由邓小平、胡耀邦主持进行的。集中了全党的集体智慧。邓小平在同起草小组的谈话中,一开始就提出了对《决议》的三个基本要求:第一,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第二,对建国30年来历史上的大事,包括对中央一些负责人的功过是非,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作出公正的评价。第三,对过去的事情作一个基本的总结,以统一全党思想,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整个《决议》3万余言,分为8个部分,体现了上述指导思想。《决议》对建国32年来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作出了正确的总结,科学地分析了在这些事件中党的指导思想的正确和错误,分析了产生错误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原因;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指出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并且科学地概括了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决议》进一步指明了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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