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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6月28日  邓小平谈改革政治体制,增强法制观念
2003-06-29 | 编辑: | 【 】【打印】【关闭
  1986年6月2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讲话,着重谈了改革政治体制和加强法制观念问题。其要点是:(一)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他认为,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会遇到人的障碍。(二)提出了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他指出,关于端正党风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划分问题,其实是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政治体制的问题。有些属于法律范围的问题,由党管不合适。党干预太多,就会妨碍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党要管党内纪律的问题,法律范围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关于党和政府的关系,基本原则是:党管政府,党政分开,党要善于领导。他说,他们坚持党的领导,问题是善于不善于领导。党要善于领导,不能干预太多,搞不好倒会影响党的领导,恐怕是这样一个问题。(三)提出改革政治体制要稳妥。他要求,解决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要把主意拿好再下手。允许花时间搞调查研究,把问题理一理,然后再下手。(四)关于增强法制观念问题。他首先认为非常重要,这是由于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现在这么多青年人犯罪,同文化素质太低、法制观念薄弱有关。其次,他指出,加强法制教育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据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进行。此外,他强调,打击犯罪、纠正不正之风中属于法律范围、社会范围的问题,应当靠加强法制和社会教育来解决。
  在这次讲话中,邓小平还评价了半年来端正党风的工作,指出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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