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
1、中科院京区系统:调入党员持原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科院化学所党委”),到所综合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持证明到所内接收单位党支部。
2、非中科院系统或中科院非京区系统:调入党员持原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科院直属机关党委”),凭此介绍信到所综合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持证明到所内接收单位党支部。
转出:
由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转出证明(写明调到何单位、党费已缴至何年何月,此人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然后到综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