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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转组织关系说明
2010-12-30 | 编辑:lidan | 【 】【打印】【关闭

接收:

1、中科院京区系统:调入党员持原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科院化学所党委”),到所综合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持证明到所内接收单位党支部。

2、非中科院系统或中科院非京区系统:调入党员持原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科院直属机关党委”),凭此介绍信到所综合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持证明到所内接收单位党支部。

 

转出:

由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转出证明(写明调到何单位、党费已缴至何年何月,此人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然后到综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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