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党组《中国科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和北京分院党组和京区党委《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党组、京区党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化学所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举措。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党的生命力的需求。也是推进研究所科学发展的需求。我所各基层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活动的重要性,要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研究所“创新2020”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以优良作风凝聚广大科研人员、支撑及管理人员的聪明才智和强大力量,为推进研究所“一三五”规划和“创新2020”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的指导思想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总体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研究所领导班子、领导成员以及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科技价值观,深入实施“创新2020”和“一三五”规划,努力实现“四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
三、活动的总要求和基本原则
此次教育实践活动,贯彻的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深刻领会这“四句话”的本质内涵,要把整风精神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贯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正面教育,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带头,坚持讲求实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关系。解决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改进党风政风。
四、明确目标任务,聚焦作风建设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所党委以“牢记为民宗旨,坚持务实作风、树立清廉形象、促进中心工作”为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科技工作者不断强化创新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弘扬淡薄名利、甘于寂寞、潜心研究、攻坚克难、科学严谨的精神;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诚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真情关心职工群众疾苦、真正解决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广大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群众为科技创新建功立业。
在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要带头查摆自身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反思和警醒,并在这次活动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力求做到边学边查边改。认真执行《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综合管理条例》和北京分院系统“四个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端正学风、改进文风和会风,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环境,确实将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到作风建设上来。
五、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
自7月中科院党组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化学所党委就进行了广泛的思想动员工作。
7月15日,组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党支部正副书记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中的党员在所内收看全院教育实践活动视频动员大会(所长和书记参加主会场),学习领会院党组部署和要求。
7月19日,化学所召开中层干部扩大会议,张德清所长传达了中科院党组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参加会议的有所领导、院士、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学委会正副主任、职代会常委、实验室负责人、课题组长、支部正副书记、管理和支撑部门负责人等90余人。
8月12日,化学所党委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两委委员参加),进一步深入学习了院党组关于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相关文件,并对化学所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部署。
8月23日,党委书记、所长、纪委书记和党办主任参加了北京分院、京区党委联合召开的京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化学所教育实践活动自8月下旬开始,11月上旬完成。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8月下旬至9月下旬)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
1. 动员部署
所党委办公室根据8月23日京区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大会的会议精神,制定化学所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8月26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化学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化学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
8月30日,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化学所教育实践活动(参会人员范围:上届所领导,所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支部正副书记、党小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代表等)。会上,督导组将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2. 组织学习
学习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十八大报告、廉政准则、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7月17日视察我院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研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相关文献,组织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的电影。
学习形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中心组学习和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各基层党支部要努力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注重学习实效,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加深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率先垂范,做好学习的表率。领导小组成员除参加中心组学习外,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撰写学习心得。同时,所党委要抓好党员骨干的学习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党员骨干参加京区党委和协作片组织的各种学习与培训活动。
充分发挥所“党建网”的作用,注重收集中央、院党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在“学习园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栏目及时刊登,同时,及时报道各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新闻。
3. 征求意见
所党委将通过组织召开科研骨干、青年科技工作者、支撑和管理人员、民主党派人士和离退休党员及研究生座谈会,召开学术委员会、管理研讨会,同时通过所长信箱、党委信箱,每月一次的党委接待日,以及为这次活动专门设置的意见箱(意见箱设置在所门口宣传栏旁边)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职工和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听取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进研究所工作,牢固树立“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科技价值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所党办根据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分类和梳理,并完整反馈给领导班子,为下一步领导班子查找问题提供基础材料。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 对照检查、深刻剖析
要对照党章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院党组“12项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率先”的要求,对照广大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在工作和作风中存在的问题。班子集体、班子成员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即:工作和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等。
党委书记、党员所长要与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班子成员要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部门负责人要与本部门工作人员谈心。
2. 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10月底之前,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互相批评,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通过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思想上共振、感情上共鸣、行动上共进”的目的。各基层党支部或党小组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和支部中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 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所党委将召开专门会议,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通报范围为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研究员、党支部书记、工青妇组织负责人。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1. 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学习、调研、讨论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整改措施和督导组的意见建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整改方案(包括整改内容、责任部门、时间节点等),整改方案要上报督导组审阅,并在所内公示,让职工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 加强制度建设
从活动一开始就要重视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梳理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包括: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9项具体措施》;编印新版《化学所规章制度汇编》;通过党委接待日,所长信箱、党委信箱和信访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化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机制。
3. 召开总结大会
11月中旬以前,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督导组将对化学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本次教育实践活动,所党委是责任主体,党委书记、党员所长是具体责任人。所党委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党委办公室。此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也是活动的参与者,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规定动作”扎实到位,“自选动作”特殊鲜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围绕中心,推动创新
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实施“一三五”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科技创新的关系,合理安排工作,保证广大党员全程参与。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科院重要讲话精神和所党委开展的“聚焦献力”主题实践活动,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在活动中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促进研究所中心工作的开展。
(三)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此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所级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活动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也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所党委明确要求从班子成员做起,率先垂范。要自觉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推动落实,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干部群众。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学习教育、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但不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参加民主评议。
(四)加强指导,强化监督
督促检查是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以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重要经验。
所纪委从一开始就要介入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并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做好中央八项规定和院党组“12项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要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实验室、职能部门和支撑部门,督促检查,加强具体指导。
所党委在活动中,要积极向督导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督导组的指导和监督。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各基层党支部和所属各单位要在坚持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求的前提下,立足实际、开拓思路、积极探索,从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充分利用所简报、宣传橱窗、网络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目的、好的做法和特色鲜明的活动,充分反映研究所和各党支部在教育实践活动进程中取得的成效,特别是要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的教育、示范、引导作用,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